【推荐】写人优秀作文6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人优秀作文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姥爷喜欢自己制作影集,我家里有好几册姥爷亲手制作的影集,里面都是家人们从小到大的照片,当然也不乏一些“陈年旧照”,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属妈妈的这张“大头娃娃”照了。
妈妈和我是校友,都是大学路小学的。她念小学时,由于爱好舞蹈,加入了校级舞蹈队,每天放学后都会去练舞。那时,她们的拿手绝活不是民族舞,不是爵士舞,更不是现代舞,而是喜庆热闹的“大头娃娃”舞。
瞧,这张就是妈妈上四年级时带妆演出后的照片。那次演出是在学校的庆祝活动上,地点是学校大礼堂。对着照片,我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妈妈。原来她在照片的最下方,被一个“大头娃娃”挡住了身子,只露出了瘦瘦的小脸。这真的是我的妈妈吗?妈妈也有这么“萌”的笑容啊?你瞧她短短的头发,大大的眼睛,两条浓黑的眉毛,嘴角还挂着微笑,多可爱啊!
“你别看我们笑得轻松,练舞的时候可真不容易呢。”妈妈轻轻抚摸着已经有些发黄的照片,陷入了回忆中。练舞時,“大头娃娃”的头套重重地罩在妈妈那细细的脖子上,跳上个十几分钟就会让人喘不过气来。这时,老师就会让“妈妈们”把头罩摘下来透口气。妈妈说,摘下大头,露出来的竟是一个个可爱的“小蝌蚪”脑袋。我笑着说:“妈妈,这‘大头娃娃’其实是‘表里不一’啊。”妈妈听后,和我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妈妈说,尽管戴着“大头”练习,有时会吃不消,但这丝毫没有消磨掉她的热情,她还是坚持练了下去。特别是碰到教育局的演出,那可是妈妈最高兴的时候,为什么呢?因为这不仅可以为学校争光,而且她还可以化一个美美的舞台妆。演出结束了,妈妈都舍不得卸妆,还要再给姥爷姥姥表演一番,有时就这样带着妆美美地进入了梦乡!我躺在妈妈的怀里,静静地听着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我想,原来妈妈们和我们一样,也有着如此快乐多彩的童年啊!
是啊,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故事,但无论时代怎样变化,岁月如何变迁,最重要的是要保持一颗快乐向上的心。虽然妈妈现在不跳舞了,但她把热爱生活、热爱艺术的信念传递给了我。我也要像妈妈一样,追求那份属于自己的快乐。
从古至今,论风华才气,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与这个人媲美,他无与伦比的想象力,潇洒脱俗的风采,奔放自由的思想,浪漫无比的言语,毫无拘束,雄奇飘逸,无不让人为之赞叹,他“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他正是继屈原之后中国第二位浪漫主义诗人——诗仙李白。
李白的诗歌在中华历史中成就最高,正是他的性格所致。他笔下的文字放浪不羁,毫无拘束,随心所欲的任他而行,变幻莫测又万变不离其宗,而他又热爱祖国的壮丽山河,痛斥黑暗的权贵和残酷的社会,摆脱桎梏,追求心的自由。同时他又乐观向上,坐船荡漾,喝酒吟诗,不同于杜甫晚年的苟延残喘,李白的死也是干净利索,喝醉酒的他不慎坠河,连生命消散也是如此痛快,可见他是怎样一个人。
细品他的文字,像是蜀道难中的“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剑阁中融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夸张手法,凭借李白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就将蜀道之难的险峻高大描绘的淋漓尽致。李白与大自然有着理不清的联系,他充满对大自然的热爱,加上他潇洒的性格,使他笔下的山水超凡脱俗,即使是苏轼对大自然的描写“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尽,用之不竭。”似乎也无法相比于李白,诗仙就是这样先声夺人,因为自由,所以他不受拘束,随心所欲的游荡时间,造就他奔放乐观的精神,他的诗句,怎样一个雄奇了得。
李白一生的经历坎坷,他也有过报效国家的理想,但却因为权华富贵的黑暗而漂游江中,游历各地,李白自爱喝酒,一生嗜酒如命,甚至说过“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喝酒的人潇洒,没有杂念,饮酒时酣畅淋漓,下笔如神,纵使再多坎坷曲折,他乐观向上的性格,永远伴随他,选择自由。
李白的内在永远有一颗高尚自由的心,更多的剖析无法体现出他的伟大,只有仔细品味他的诗句,才能理解他的精神。用一个字了来展现李白,就是“奇”。
千古诗才,蓬莱文章建安骨一身傲骨,青莲居士谪仙人。这正是远扬中外的诗仙李白。
我生来就跟兔子有缘。
小时候我认识的第一种动物是兔子,会写的第一个汉字是“兔”字,会唱的第一首儿歌是《小白兔》,喜欢的第一个卡通明星叫月野兔,所以我穿开裆裤时就跟兔子成了好朋友也就不足为怪了,只是那时她还不叫兔子。
兔子之所以叫兔子,这有着很深的渊源很长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一九九三年,适值初春,小城盛行红眼病,兔子不幸感染。小朋友们听说红眼病传染,都不跟她玩。可怜的兔子一个人趴在课桌上瞪着一双红通通的眼睛巴望着别人,表情极其难过,像极了一只受伤的兔子。我走过去给了她一块糖,说:“红眼兔,诺,吃!”于是,她从此就叫兔子,而我,就成了兔子的好朋友。
刚开始兔子并不接受这一雅号,因为她觉得龟兔赛跑兔子竟然输给了乌龟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但有些事情是久而成自然的,所以就不是也是了。事实证明,“兔子”这一花名并没有起错,后来的兔子竟然连性格也像兔子了。
“静若处子,动如脱兔”该是一个可爱女孩的完美境界了吧。可兔子一向喜欢断章取义,向来只识“脱兔”,而不知“处子”为何物。一直将“生命在于运动”视为格言的她,除了睡觉之外,几乎一刻也闲不住。比如,她喜欢打篮球,喜欢跑步,喜欢溜冰,基本上男孩子喜欢玩的体育项目她都喜欢。即使在她身体很累的时候,也不忘不使她的嘴巴闲下来。说实话,她的口才实在了得,除了应用在辩论赛、演讲赛等正当场合,还有就是用于折磨我的耳朵。有次我真的受不了她的聒噪,发狠给她命了一道题:五分钟之内不许停顿,完整地原创一则故事。否则从此封嘴。她抗议说我这是效仿曹丕,不仁不义。我有些得意地扬了扬眉毛。然而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这只疯兔子竟然真的一字未顿编完了她的故事,还有些小感人。兔子看着目瞪口呆的我,愤愤地说:“怎么样?保留我在你耳边吹风的权利吧,幸福的女人!”说完调头,趾高气昂地大踏步离去。
不过后来我倒是清静了几天,惊讶得我仿佛看见孙悟空杀死了唐僧。可好景不长在,几天后我推门进宿舍,就看见兔子坐在我的床上谄媚地对我笑:“蝉子,蝉子,我陪你说说话吧……”
我一直以为认识了这么个精力旺盛的兔子是我这一生最大的不幸,而且她还喜欢有损斯文地跟男生勾肩搭背。贫嘴,打游戏,乱花钱,无一不是她的强项。我总是骂她疯丫头,甚至嗔怪她这样的做法有些太过轻浮。她也总是神经大条地笑笑,只有一次她黯然望了我一眼说了一句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知道吗?只有设法往脑子填满一些事情,才不会有空想起另一些事情。”
我怔怔地呆住。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我应该想到的。
兔子从小就不喜欢回家。不喜欢回家的小孩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太贪玩,另一种就是家庭不幸福。兔子并不贪玩。而家庭不幸福通常是因为父母婚姻的失败。
兔子从来没有提起过她的爸妈,就连对我也没有。
高三快毕业,兔子说她要远远的离开这座总让她不快乐的小城,她还说她喜欢有雪花漫天飞舞的冬天,于是她去了遥远的北方上大学。
上了大学后的兔子终于恢复了她的女性特征,这真是一件该举天同庆的事啊。兔子蓄起了长发,穿上了高中时扬言誓死不穿的长裙和高跟鞋。
新年的聚会上,一身淑女打扮的兔子竟然带来个人高马大的男朋友。我戏问她男友花了几成的功力使她改头换面,那个腼腆的男孩只是抿了嘴笑,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我知道兔子的幸福这次真的坚实可靠。
兔子后来跟我说其实她小时候很喜欢坐在落满灰尘的阁楼上,幻想自己是莴苣姑娘,被凶狠的老巫婆关在塔楼的最顶层,等待着那个骑着白马的王子前来搭救。
望着兔子黄昏中远去的背影,我突然感到一丝落寞,也好像突然感受到兔子大一时写给我的信的结尾那句:亘古洪荒中,好似地球上只有我一个人了。
黎明,我从梦中醒来。天空灰灰亮亮的,鸽哨声呼啸而过。我窝在暖暖的被子里,回想着那时云淡风轻的日子,细数着兔子的可爱,心里荡漾着小小的温暖。
明年春天我要把这里盛开的第一枝春花寄给北国的那只兔子,告诉她“江南无所有,聊寄一枝春”,告诉她我在的江南已春暖花开,告诉她早些醒来去追寻下一个精彩,还要告诉她,兔子,兔子,我想你了。
我家处落在一个山村里,家在山脚下,不怎么偏远。已是暖春,老人依旧和冬天时一样,坐在门前的椅子上,晒着暖暖的太阳。年青人大多出外打工去了,村子显得空荡荡的,房子一间紧挨着一间。
他个子矮小,白发,微微曲着背,双手后叉,走路特慢。老爷子有个老伴,早已都过花甲,本应该安乐的过剩下的日子,可谁知,两个老人几年前养了一个不知道哪儿来的男孩。
本就已经行走困难,儿女不济,且生活窘迫。平常,只穿蓝色线扣字上衣,宽松黑布裤。小孩子的衣裤,大底也是同村年长人穿不住了送他的。用一把屎一把尿的养孩子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本来身子就差,老人家靠自己种着几分田的玉米豆子能养出一个孩子也算不错的。我和那个孩子年龄相仿,在同一所学校里读书。周五父亲接我放学,自然替腿脚不好的老人顺带着一同接回家。一段时间,母亲专门整理出的衣服裤子,和我一同抱着这些衣服,送到他家。这时,老人们便会在门前用自己沙哑略带点抽搐声音,连声道谢。
他总不愿忘了别人的好。那年他家养的唯一一头猪杀了,杀猪人家当晚都会请客帮忙的人或好人家吃一顿。父亲并没有帮过什么大忙,晚饭之际,却见他颤微微的走来,让父亲上他家去吃“猪福”。本想着生了火的灶台并在家吃,随口一提便敷衍过去。没曾想,他为此又匆匆赶来。特意再叫了一遍。事后,我们才知道,那天他走遍了全村每一户人家。
耀眼的日光洒在老人的身上,皱眉连带的皱纹把眯着的眼遮住了,一整天坐在那里,心里想着的不是如何过完剩下的日子,似乎在想着如何和善下去吧。
黑青色的'瓦片盖在没有任何装饰的平房边,不起眼的垃圾堆就在边上。村里人为了图方便,常是往垃圾桶边一丢就算。每当此时,总能看到老人拿着种地的锄头,整理垃圾。老人常说,也许这是他能为村里做的唯一的一件事。
我有许多朋友,不过那个朋友是我最要好的。
我那个朋友长得很像英国人,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嘴巴淡红色的,他的脸雪白雪白的像是没血一样,他身高一米四,不过他玩篮球还是很好的。
他的脾气很好,因为他从不打人,不骂人,还不拿东西扔别人。所以,我以前也不打人,不骂人,不会拿别人的东西扔别人。所以,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你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有一次我和朋友去xx公园,我写那两个xx是因为,我不记得是哪个公园了。我们看见了有人在打人我们一起去挡住了打人的那个人,他跟我说是被打的人先打他的,原来被打的人是我们班的小浪,因为他的小名叫小浪,我们全部都叫他小浪,连老师都叫他小浪,小浪跟我说是他先用石头打他的,后来我们去叫老师了,并且解决了这件事。
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善良、友好的人。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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