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荐】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活着》读后感1《金银岛》是英国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一部作品。主要讲述了男孩吉姆偶然从一个海盗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张航海图,它标示出了藏有宝藏的小岛。吉姆于是和一群人动身去寻宝。在险象环生的航程中,吉姆和他的同伴不畏艰险,先后战胜了恐怖的疟疾和阴险的海盗,最终找到了宝藏。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话用在贪婪的人身上一点不假。文中比尔、汤姆、迪克、摩根、乔治等一群海盗极其粗俗自私、阴险毒辣又狡诈。他们总是善于审视度势、见利忘义,极尽欺诈甚至杀人不眨眼,终于自取灭亡,得到了应有的暴死下场。
吉姆和利维塞大夫、乡绅特劳维尼和本·刚恩却是一派具有正义感的人。他们也爱财,但他们却不会损人利己。尽管面对凶残狡诈的海盗,吉姆充满了厌恶与害怕,但他却能机智地摆脱海盗的杀害。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利维塞大夫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乡绅则是老实本分、无有私欲的的老好人。他依然有资格为自己赢得一份属于自己的财物。本·刚恩是一个被海盗们遗弃在岛上的孤独者,虽然他历尽磨难,可当他见到吉姆时,他对他说:“朋友,我心里多么向往文明人吃的饭菜啊!我都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梦到过奶酪——多半是烤过的。”看着他对文明的向往与追求,不禁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家庭贫穷的妇女以捡垃圾为生,还要养活幼小的儿子。可是她也不忘在工作之余为自己剥开一个桔子来做面膜……这样生活着的人,哪怕现在身处逆境,也是值得人尊敬的。
希尔弗却是个凶残、阴险、毒辣而阳奉阴违的大海盗,他一面讨好吉姆以赢得那条赖以生存的船,一面又当着吉姆的面面对同伙的背叛游说说自己是在利用吉姆,真是辛辣的讽刺,让人佩服世界上竟然也有这种人!正是由于他的阴狠狡诈才为自己偷来一份巨额的财物而存活下来。但那毕竟不是光明正大得来的。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也是为数不会很多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
《活着》读后感2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因为它的情节。
全书以主人公福贵对自己一生的叙述为主线。福贵曾是个富家子弟,年少时只顾贪玩享乐,嗜赌成性,败光了所有家产,父亲也因此而死。剩下福贵,妻子家珍还有母亲及一双儿女:凤霞与有庆,过上了潦倒艰苦的生活。为给母亲治病,富贵到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这一离家便是近两年,回家时,母亲已告别人世,凤霞成了哑巴。原以为从此可以平淡生活,然而悲剧才刚刚开始。有庆在体育方面刚表现出过人的天赋,却为救县长的妻子失血过多而死;凤霞刚与二喜成婚,幸福美满,因生孩子时失血过多而死;家珍二喜、外孙苦根一个个都弃他先去。年老的福贵与一头取名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无忧无虑、无依无靠。
寒假大红大紫的《哪吒》,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令多少人潸然泪下。可读完《活着》,我却觉得在命运面前,人类是如此渺小又可悲。
凤霞的生病、有庆的死亡、二喜的离去……几乎所有事情都不在人的掌握范围之内。在可控范围之内的,许是福贵仍身为富家子弟时的所为——也可以这么说,福贵的一生都在为年少时的挥霍付出代价。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他的伤口在时间中慢慢愈合,勇于对他人讲述自己坎坷的一生。而福贵对自己一生平淡的叙述,更是一种对过去的释怀,只有真正地放下,才会勇敢地面对从前。命运一次又一次地对他开了玩笑,他的神经在这一次次的过程中早就麻木,而这一次放下,何尝不是一次涅槃重生,一次自我救赎?在福贵的一生之中,他没有理想与追求,甚至没有像祥子买下一辆车那样小小的梦想。仅是为生存而生存,为活着而活着。最后只剩他一人之时,他依旧没有产生轻生的念头——就当是不负降生在这个世界的幸运。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的情节所吸引,更被它的时代背景所吸引。《活着》虽是一本小说,可社会变革也是其中的一条暗线。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后“村里开始搞土地改革了,共产党没收了他的田产,分给了以前的佃户。”几年后,“人民公社成立了,我家五亩地全划到了人民公社名下,开始吃食堂了。”接着,时代开始,“队长让两个年轻人去买煮钢铁的锅”,炼钢的热潮掀起了。后来,“_”开始又结束,实行包产到户了。
这一部新中国成立后的变革史,更是新中国的成长史。70年来,我们经历了生产关系的变化、人民公社化的失误、“_”的动荡……70年后的今天,我们在探索中不断前进,航天事业的不断发展,港珠澳大桥的通车,5G技术的发展,我们用了70年的时间,实现了从刚建立时的一穷二白到一个大国的伟大飞跃!
70年来,有多少建设者与科学家们齐心奋进,中华才得以复兴?“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却有祖国”,钱学森毅然放弃优越的国外生活条件,回国助以新中国核武器的发展;袁隆平苦心研究,只为种植出造福全中国的“杂交水稻”;南仁东几乎耗尽一生建设中国“天眼”,只为中国的航天事业发展助上一臂之力。他们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吗?不,他们不仅为理想而活,更是为心中的报国之志而活!
时光流逝,岁月流转。70年的时间已在历史的车轮中消逝,70年后的今天,这盛世如你我所愿。我愿可以不负使命,在自己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的同时,为祖国的发展推波助澜。这或许是新时代的青年们,活着的崇高使命与意义。
《活着》读后感3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灵魂,这些灵魂闪耀着,藏在书本里熠熠生辉,等待着人们去发现他们。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得死寂的生命却已 ……此处隐藏13100个字……福有序的社会,可总有人抱怨。抱怨,抱怨大大小小的事:为什么我做不到?为什么别人总比我厉害?为什么我的时间总不够用?……然后便只是在心里生闷气,什么也不做。当挫折和苦难来临他们不敢去面对,不愿去面对。甚至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来逃避。轻轻地来到人世间,默默的返回原点。像条干扁枯燥的线,漫无目的的划过世间。
反之,却有人坚持学习,努力充电。不断扮靓自己,照亮自己的心。他们,用宽容去化解冲突;用微笑请教困难;用理智去面对不幸。用五彩缤纷的色彩,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活着是一种未知;活着是一种幸运;活着是一种宝贵。活着,我们要学会珍惜。
《活着》读后感14记得某人说过:一个人要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知道答案。因此,我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述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以前的福贵不懂得伤心,破败之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伤心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壮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给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起,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著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责任与心中的爱。
而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忍受并幸福地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5微凉的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我的屋内,秋风吹来一丝寒意,我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轻轻地抚摸着书皮上的名字“活着”。书皮是黑色的,我见过的版本书皮都是黑色的,这黑色,让人感到压抑和沉重,或许活着,本身就是压抑和沉重的吧。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思是乱的。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大家最关注的人福贵,不是大家最同情的福贵的命运,不是大家最感慨的当时的生活,而是书中那个最悲惨而又最坚强的女人----家珍。
我想,家珍真是个伟大的女性,她所承受的苦难,所表现出来的坚毅,又何尝不是在演绎着“活着”?或许,是因为同为女性,亦或是因为我所处的这个特殊的年纪,一遍又一遍地接触家珍,我就愈发地欣赏她,敬佩她。
她隐忍、贤惠,用旧时女子的胸怀包容着自己的丈夫。她会做四样蔬菜,但下面都是猪肉的饭给福贵吃,为的只是告诉福贵一个道理:女人看上去各不相同,到下面都是一样的。读到这,我不禁莞尔,《活着》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的朴实,是的,这样的文字才更能打动人。而这样的家珍更是让我喜欢,她的可爱,她的聪明,她用最委婉的方式诉说着对于女人来说最严肃的事情,她不急,也不恼,什么事都放在自己的心里留给自己整理,或许这样的心理并不好,可是在那时,相较于那些大大咧咧的村妇,这的确是再好不过的性格了。
她对于福贵、对于婚姻的执念令我费解。初读时的我想不明白家珍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福贵,容忍他的吃喝嫖赌,甚至在福贵打了她两巴掌的时候,她都一声不吭,甚至福贵问她恨不恨他的时候,她的回答都是没有,那样轻轻的两个字却带有十足的分量。怎么会不恨呢?未经世事的我都无法不恨。那一句“你不回去,我就不站起来。”刺痛着我的心,这究竟是个多么执着的女人?是说她执着呢,还是固执呢?是因为爱吗?不,只是对于婚姻的执念吧,那样的年代,福贵又是那样的人,不会有爱的。可是越往后看,当家珍被父亲接走不舍的时候,当家珍背着有庆走了十多里路回去的时候,当家珍脱下旗袍换上粗布衣服干农活的时候,当家珍见到福贵归来大哭的时候,当家珍安详地死在福贵怀里的时候,热泪一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才和福贵终于明白,家珍终究是爱着富贵的吧。
一个女人,生活在中国最贫穷、最动荡年代的女人,用自己小小的力量守护着自己的爱情,守护着自己的家庭。透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家珍年老时站在田边瘦小的身影,她的头发白了,身子也病了,夕阳的残红涂抹在她的身上,渲染着她一生命运的不幸,青年丈夫家庭衰落,中年丈夫失踪,女儿哑巴,而后丧子,暮年丧女。但即使最后病得那样重了,她还坚持着,幸福地坚持着,是心中的那份本真支撑着她,本真,亦是本贞。汪国真的一首诗中写道:“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谁能说得清/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只知道确定了就义无反顾”家珍就是这样的吧,义无反顾,在那个年代收获了幸福。
《活着》描述的不仅是福贵的生活,不仅是福贵家族的生活,更是当时千千万万中国人的生活。作为一个人,首先是活着,而后是怎样活着,活着怎样。“只要生命还在/我就不会悲哀”。坚守本真,坚守本贞,义无反顾,幸福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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